各学院:
为提升生源质量,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风气,鼓励并支持我校本科生积极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本学期继续在我校本科大四学生中试行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放对象
我校全日制大四优秀本科生,拟申报本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优先。
二、课程开放专业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各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人口、世界经济、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投资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合作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物流管理与电子商务、统计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三、课程可选范围
本科生选修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应参照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开课计划,可选研究生课程清单及上课时间参照研究生开课计划汇总.xls本科生选择修读课程时,应注意所选研究生课程的上课时间与本科教学活动不发生冲突。
四、课程选修流程
1、本科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交优秀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附件二).docx到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身份并指导学生选课,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处(截止时间9月16日上午)。
3、研究生处审核学生信息和所选课程清单,编排临时学号,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
4、学生用临时学号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查看修读课程信息并参加对应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五、课程修读要求
1、本科生与研究生共同上课,不单独开班授课。
2、选课本科生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要求进行课程学习、参加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
六、课程成绩管理
课程考核合格,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一年内,若通过推荐免试或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为本校研究生的,免修已学合格课程,已学合格课程大于或等于3门的,可直接修读研二课程,入学一周内至研究生处办理课程学分确认手续。学生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后,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关于选课、修读及课程考核请咨询:
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周老师、汪老师,电话:3169053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