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4 浏览次数: 7368 作者:

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以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10日前到我校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9)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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