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25 浏览次数: 11647 作者: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上报省物价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我校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公告如下(2019级新生开始执行新的学费标准,目前在校生还按原先的学费标准执行):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每生/每学年11000

旅游管理:每生/每学年11000

工程管理:每生/每学年12000

公共管理:每生/每学年16000

工商管理:每生/每学年20000

审计:每生/每学年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