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7 浏览次数: 6889 作者:

  根据教育部和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调整如下,敬请广大报考考生注意。

 公共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10000/年;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8000/年;工商管理专业学制2.5年,学费总额3.6万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3年,学费8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