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试行优秀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3546 作者:

各学院:

为提升生源质量,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风气,鼓励并支持我校本科生积极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决定继续在我校本科大四学生中试行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放对象

我校全日制大四优秀本科生,拟报考本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到本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优先 

二、课程开放专业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各专业: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投资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合作经济、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物流管理与电子商务、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术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三、课程可选范围

本科生选修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应参照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开课计划,可选研究生课程清单及上课时间可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或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一号办公楼C211)咨询,应注意所选研究生课程的上课时间与本科教学活动不发生冲突。

四、课程选修流程

 1.本科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交优秀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docx到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身份并指导学生选课,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截止时间9月4日)。

3.研究生院审核学生信息和所选课程清单,编排临时学号,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

4.学生用临时学号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查看修读课程信息并参加对应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五、课程修读要求

1.本科生与研究生共同上课,不单独开班授课。

2.选课本科生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要求进行课程学习、参加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

六、课程成绩管理

课程考核合格,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一年内,若通过推荐免试或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为本校研究生的,免修已学合格课程,已学合格课程大于或等于3门的,可直接修读研二课程,入学一周内至研究生院办理课程学分确认手续。学生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后,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关于选课、修读及课程考核请咨询:

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兰轲轲、汪冬云、方璇,电话:0552-3169053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