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培养单位:
根据招生工作进度安排,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开始编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专业目录中初试考试科目的设置应按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一般应按一级学科命题。
2.各单位要加强对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招生专业目录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各硕士点认真编制、仔细校对,专业目录一旦对社会公布,不得变动。
4.请各一级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各培养单位填写《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考书目》(附件2)。
5.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省教育厅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数。
6.请于5月2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8370277@qq.com,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附件1: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考书目.xls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