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909 作者:

根据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相关规定。因我校医疗条件有限,在新生入学体检项目的基础上,仅提供基础(必检)项目检查。各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局的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一、研究生复试体检:

体检项目

内 容

单 价(元)

备 注

静脉采血

静脉抽血

1.0

 

真空采血管

3.0

 

肝功能

 

10.0

空腹,体检前晚清淡饮食,勿吃过腻、高蛋白饮食,避免大量饮酒

X线检查

透视

10.0

 

一般健康体检

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内科、外科、五官科等

26.0

 

心电图

心率、电轴、ST段、T波

10.0

 

合计

 

60.0

 

 

二、体检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或入学)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下列情况除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其他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体检流程

1、复试学生到校医院一楼西侧交体检费领取“研究生体检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学生凭“研究生体检表”到先校医院一楼抽血化验,然后再到其他科室体检。

3、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到收发表处,由校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报送研招办留存备查。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4月16、17日上午

抽血检验时间为上午8:00—9:30

体检检验时间为上午8:30—11:00

体检地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医院(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五、注意事项

1、对于在体检时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2、咨询电话。校医院:0552-3175886、3175885。

3、本招生体检标准由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和校医院负责解释。

                                                校 医 院

                                          201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