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4-05-05 浏览次数: 5984 作者:

各位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

    欢迎选择安徽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商调所有考生档案

1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7-9日到我校研究生处领取调档函(网报时通讯地址为本校或者本市的考生,要求自取),本人或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外地考生本人无法到我校研究生处领取调档函,我校研招办将在510日后通过邮局EMS寄送。

往届毕业生:根据考生网报时所填写“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寄发《商调人事档案函》,进行政审。届时请各位考生注意与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并于5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只接收通过邮政系统寄送,通过其他快递方式一律不予接收。

应届本科毕业生:向考生所在学校学生处寄发《商调学生档案函》。只接收通过邮政系统寄送,通过其他快递方式一律不予接收

3、法硕考生请与法硕中心联系:0552-3178006

   MBA考生请与MBA中心联系:0552-3178355

   MTA考生请于MTA中心联系:0552-3173129

4、我们将以网报时考生所填档案所在单位和联系地址为准,若有更改,请于59日上午8:30-11:30电话(0552-3169051)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将调档函寄达。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我校初步定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网报时通讯地址为本校或者本市的考生,要求录取通知书自取,外地考生如无法自取将根据报考时填写的“考生通讯地址”寄发。若考生通讯地址存在变更,请于528日电话(0552-3169051)联系我们。

三、户口与组织关系

1、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址必须是“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相同项目中的内容(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入户。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输迁入手续。

入学报到后,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移至本校。

2、需要办理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的考生,开学时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注意:

组织关系在外省的,介绍信题头为“安徽省教育工委”;组织关系在省内的,介绍信题头为“安徽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69051    传真:0552-3169051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