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1829 作者:

专  业 代 码: 120204

所属学科门类: 管理学

所属一级学科: 工商管理

所属学院(所):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综合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创新意识。

2、掌握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学术动态。

3、具有较为熟练地使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独立开展技术经济分析、技术创新管理、项目管理等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活动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利用本专业外文资料开展科研和参与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每年秋季入学,在校学习年限2.5年。前三个学期用于课程学习与自身课外阅读,第四、第五学期用于教学实践、调研实习、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研究方向

1.  技术创新管理

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形成机制、途径和发展规律,探讨在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背景下有效开展科技创新、技术转让的模式,关注信息时代知识管理与企业成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关系。

    2.项目投资与风险管理

    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评估、项目评价、项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理论、运作机制,探讨降低风险、保证项目实施的科学理论和方法。

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结合动态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运用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和方法,研究房地产市场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问题、房地产市场投资体系及风险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运作机制及运营规律,审视房地产市场发展与其它产业发展、地方经济繁荣之间的内在关系。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通过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以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的训练和培养。研究生学习应该是在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提高研究生研究性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课程学习采用以课堂教学(含讲授、讨论、案例分析)为主,并与学生自学、社会调查、教学实践、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

要完善和建立健全激励淘汰制度,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安排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每18学时计1学分,所有课程原则上按18学时倍数安排教学计划。本专业必须修满42学分课程,跨专业入学或者以同等学历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核心课程,所得学分应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研究生课程学习学分之内。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和实践与学术活动课等。

总学分42学分

1.公共必修课6门,18学分

2.专业必修课6门,12学分

3.专业选修课4门,8学分

4.任意选修课2门,4学分

5.实践与学术活动为2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参见本专业教学计划表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

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其中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是硕士研究生能力培养活动的关键内容。

(一)科研能力培养

本专业研究生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开展学术科研活动和实践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广泛阅读中文和外文资料、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支持参加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研究生大型团体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等等。

 考核办法: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后,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导师或者导师组给予考核评分(合格或者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研究生能力的必要环节。本专业研究生可以通过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形式参与实践教学;研究生应该参与不少于18课时的教学和科研实践任务。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没有参加工作的研究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实惠实践,已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可以选修社会实践课,也可以不修,但是必须以选修其它课程学分来代替。鼓励学生参加产学研活动和政府、企业等社会实践项目与活动。

考核办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有关单位和导师或者导师组给予考核评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一般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

(一)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要求

论文选题要从其研究方向范围内提出,论文的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科发展上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选题面要宽窄适当,并在本学科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选题要尽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也可根据本人专业兴趣和原有基础选题。

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调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了解本项研究的历史、现状;确立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开题工作。

研究生的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就论文选题的有关内容向导师组作开题报告,书面报告一般应在5000字左右。开题报告一般应包括:选题依据(理论与实践意义);国内外有关本题的研究动态、先期成果;研究方案(研究目标、内容,拟解决的有关问题、特色与创新性、研究方法、计划及时间)等内容。开题报告必须经导师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并按研究生部要求履行审批工作。

2.论文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按时完成。为了确保整个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导师及导师组必须加强论文撰写中期的考核工作。

论文书写必须符合研究生论文写作基本规范,能够运用基本理论和现代研究方法,研究与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结构层次分明,语句精练通顺,文字图表清晰整齐,观点正确,论证充分,并有一定的创新。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三万字以上,论文摘要应在三千字左右,并附英文摘要。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

学位论文(打印成册)应于第五学期第八周前完成。

3.论文答辩要求

研究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调研实习、教学实践等项目,经考核取得学分,且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研究生部,外送两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成绩合格后方可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答辩时,应交出打印完成的论文及其摘要。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校外知名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研究生陈述、对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答辩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建议授予学位等作出决议,并写出评语。论文获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

(二)学位申请条件

按《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三)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答辩仍未通过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不授予硕士学位。

没有完成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的,做肄业处理。

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就业。

八、研究生阅读书目

详见附件二

九、其它

(一)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手续。

(二)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