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434 作者:

专业代码:020207

所属学科: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所属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的高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

3.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半。前三个学期用于课程学习与自身课外阅读,第四、第五学期用于教学实践、调研实习、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研究方向

    劳动经济学是以经济学为基础并与产业经济学等具有密切联系的研究劳动资源有效配置的体制和机制的学科。

    本专业下设四个研究方向,即:

    1.就业理论与实践

    本方向主要研究中西方就业的基本理论,就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定量影响,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机制和方式,劳动力资源配置效果评价等。

    2.人力资源管理与评价

    本方向主要研究劳动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员绩效测评,薪酬管理,劳动关系,劳动标准,劳动与人事政策分析等。

    3.农民工流动与管理

本方向主要研究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农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管理,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等。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先接受学科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的学习,第一学期入学后2个月内在导师组内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导师确定后即制定每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研究生的同意后执行。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须报研究生部和所在院(所)备案。

    2.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以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3.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的训练和培养。

4.采用以课堂教学(含讲授、讨论、案例分析)为主,并与学生自学、社会调查、教学实践、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每门课均应指定参考阅读书目。

五、课程设置与应修满总学分

    本培养方案采用学分制安排教学、设置课程。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选课(方向课)、任选课和补修课。详见附表:《安徽财贸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38-42学分的课程学分,同时要完成实践与学术活动。未完成课程学习学分,不得撰写学位论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未完成全部学分,不得取得毕业资格。

    1.课程学习   

    (1)必修课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和方法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一年半内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

    (2)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限选课(方向课)和任选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选修4学分的限选课和6学分的任选课,且必须在一年半内修满选定的选修课学分。

    各专业必修的专业课也可作为其他专业的选修课。在选择选修课时,可以跨年度进行选修,学分不变。

    (3)补修课

    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非经济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还必须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本专业规定的本科课程。补修形式为导师组指定辅导书目学生自学,补修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时间为第二学期开学初。补修课程学分不计人总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参见表1安徽财经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

    1.调研实习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调研实习主要有结合课程的短期实习、学年(学期)调查和毕业调研三种。短期实习一般1-2天或简短性的2-3次,由任课教师安排;每学期或学年的社会调查,一般7-10天,主要是围绕某一专题进行调研,要求写出3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并导师评阅给出成绩。毕业调研实习,从第四个学期开始,一般1-2月,要求与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结合,研究生应填写调研实习申请,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实习计划(包括实习项目、实习目的、实习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经导师同意、所在院(所)批准、研究生处备案后,在导师指导下执行,学生应按期完成调研实习,实习结束后,应写出5000字左右的调研实习报告并取得调研单位鉴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写出评语,并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出成绩。

    调研实习合格者记2学分。

    3.科研能力

    (1)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掌握研究经济问题的方法,鼓励研究生至少参加导师或其他老师主持的1项课题,使研究生逐步具有进行独立研究的能力。

    (2)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省级学术会议1次,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3)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限内,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论文。

(1)、(2)项满足1项记1学分,(3)项满足记1学分。  

七、学位论文撰写与学位授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要求

    论文选题要从其研究方向范围内提出,论文的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科发展上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选题面要宽窄适当,并在本学科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选题要尽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也可根据本人专业兴趣和原有基础选题。

    研究生的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就论文选题的有关内容向导师组作开题报告,书面报告一般应在5000字左右。开题报告一般应包括:选题依据(理论与实践意义);国内外有关本题的研究动态、先期成果;研究方案(研究目标、内容,拟解决的有关问题、特色与创新性、研究方法、计划及时间)等内容。开题报告必须经导师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2.论文撰写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按时完成,并打印成册。论文中能够运用劳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劳动经济分析的工具和方法研究与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结构层次分明,语句精练通顺、文字图表清晰整齐,观点正确,论证充分,并有一定的创新。硕士学位论文应在3万至6万字之间,论文摘要应在三千字左右,并附英文摘要。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

    学位论文(打印成册)应于第五学期第八周前完成。

    3.论文答辩要求

    研究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调研实习、教学实践等项目,经考核取得学分,且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组及所在院(所)批准后,方可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申请答辩时,应交出打印完成的论文及其摘要。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校外知名劳动经济学方面的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研究生陈述、对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答辩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建议授予学位等作出决议,并写出评语。

    论文获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

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4.学位申请

凡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硕士学位:(l)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标准;(2)至少在省级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论文1篇,或者参加公开出版著作2万字以上的撰写工作,或者参加省级科研课题组(前5名成员)并独立承担其中一个子项目的研究工作。

5.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答辩仍未通过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不授予硕士学位。

    没有完成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的,做肄业处理。

    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就业。

八、研究生期间阅读书目

九、其它

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手续。

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