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1858 作者:

专  业 代 码: 020203

所属学科门类: 经济学

所属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所属学院(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高层次财税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踏实勤恳,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坚实的经济学(尤其是现代公共经济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财政税收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相关财税政策的应用模式和分析工具,熟悉财经管理理论与方法,熟知财政学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了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变化;既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也具有出色政策分析能力以及管理能力;能够成为财政税收理论研究与教学,政府财政、税务管理,公司、企业税收筹划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科学研究和业务管理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学术交流能力。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互联网运用技能。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2.5年。

2.经导师组同意,学生可以提前修完学分,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

3.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1.5年(前3个学期),教学实践、社会调研、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为1年(第45学期)。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4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以下研究方向:

1.财政理论与政策

主要研究财政学基础理论,中西方财政理论与制度比较,财政思想史,财政政策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财政政策与政府宏观调控,财政制度改革与建设,财政支出管理与绩效评价等。

2.税收理论与政策

主要研究税收学基础理论,中西方税收理论与制度比较,赋税思想史,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税收政策与政府宏观调控,税收制度改革与建设,税务管理与税收分析等。

3.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

主要研究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税收筹划的效应分析,纳税人在经营投资和理财中的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管理战略与税收筹划,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避税与税收筹划,税收法制问题与税收筹划等。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1.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由导师组根据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经所在院审核批准后,报送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以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3.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的训练和培养。

4.采用以课堂教学(含讲授、讨论、案例分析)为主,并与学生自学、社会调查、教学实践、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本培养方案采用学分制方式安排教学、设置课程。一般每授课18学时计1学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4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4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未完成课程学习学分,不得撰写学位论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未完成全部学分,不得取得毕业资格。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所得的学分应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课程学分之内。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补修课。

详见附一:安徽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

1.公共必修课(18学分)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生英语、中级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方法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税制、财政管理、税收管理、税收筹划。

3.专业选修课(8学分)

政府预算管理、社会保障学、中外财税制度比较、国际税收、财税思想史、公司财务管理。

4.任意选修课(4学分)

为了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面开设的课程,应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的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开设。

5.补修课

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非经济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还必须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本专业规定的本科课程。本专业补修课程为财政学、税收学两门。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为导师组指定辅导书目学生自学,补修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时间为第一学期。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

1.实践环节(1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调研实习主要有结合课程的短期实习、学年(学期)调查和毕业调研三种。短期实习一般1—2天,由任课教师安排;每学期或学年的社会调查,一般7—10天,主要是围绕某一专题进行调研,要求写出3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并导师评阅给出成绩;毕业调研实习,从第四个学期开始,一般1—2月,要求与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结合,研究生应填写调研实习申请,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实习计划(包括实习项目、实习目的、实习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经导师同意、院批准、研究生部备案后,在导师指导下执行,学生应按期完成调研实习,实习结束后,应写出5000字左右的调研实习报告并取得调研单位鉴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写出评语,并评定出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已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如不进行上述实践内容,可以修其他课程学分替代。

2.科研能力(1学分)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掌握研究经济问题的方法,鼓励研究生承担或参加导师或其他老师主持的课题,使研究生逐步具有进行独立研究的能力。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和科技竞赛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参加各项学术交流活动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以及严格的考核方法,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后,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各培养点与导师应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由学生独立设计和完成。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新思想和新见解。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院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经导师、导师组、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2.论文撰写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按时完成,并打印成册。论文中能够运用财政学的基本理论和经济分析方法研究与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结构层次分明,语句精练通顺,文字图表清晰整齐,观点正确,论证充分,并有一定的创新。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三万字以上,论文摘要应在三千字左右,并附英文摘要。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

学位论文(打印成册)应于第五学期第八周前完成。

3.论文答辩要求

研究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调研实习、教学实践等项目,经考核取得学分,且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组及所在院批准后,方可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答辩时,应交出打印完成的论文及其摘要。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校外知名财税学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研究生陈述、对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答辩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建议授予学位等作出决议,并写出评语。论文获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

(二)学位授予

1.学位申请条件

按《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2.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答辩仍未通过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不授予硕士学位。

没有完成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的,做肄业处理。

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就业。

八、研究生阅读书目

详见附二:安徽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书目。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手续。

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