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录取的研究生所有专业发放调档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393 作者:

    各位已通过复试的考生(含调剂考生),现将发放调档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未录取的统计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美术学、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情报学、社会保障、财政学专业的考生今天上午已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于本周至研招办办理调档手续。无法前来领取调档函的考生,请电话与我办联系:0552-3112004。

研究生招生办

20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