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1517 作者:

专  业 代 码:120404

所属学科门类:管理学

所属一级学科:公共管理

所  属 学 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能够从事社会保障科研、教学和国家、地方、行业社会保障实际工作的高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意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掌握社会保障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社会保障科学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社会保障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社会保障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的技能。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质。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二年半。

2.经导师组同意,学生可以提前修完学分,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毕业证、学位证按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制订的时间签发。

3.研究生在校学习的前三个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第四、五学期为教学实践、社会调研、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设置

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我校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培养,设置了三个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社会保障基金、农村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理论方向:重点是国内外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研究,包括福利经济学理论、劳动经济学理论。

社会保障基金方向:重点是国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与管理。

农村社会保障方向:重点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管理,包括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研究。

这三个研究方向的设置体现了以下的基本要求:

1.社会保障专业的现有三个研究方向,把握住了社会保障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突出社会保障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体现了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2.所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均有较强的师资配备,并有丰富的研究成果,所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适当较为,并相对稳定。

3.所设研究方向全面体现了社会保障专业发展前沿状况,在总体上对本二级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有一定范围的覆盖。

4.本专业充分注意了研究方向的开拓。未来,在有条件的时候,还要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应即制订每位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和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备案。

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方法始终坚持多样化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导师组的整个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同时,在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发挥研究生个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是在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是服务于培养研究能力的学习,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本专业注重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同时,也坚持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淘汰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

课程设置是学科、专业已有的特色和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学科、专业培养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遵循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做到知识结构合理,重视学科间的联系、渗透和交叉。

(二)学分要求

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授课每18学时计1学分,所有课程原则上按18的倍数安排计划学时。硕士研究生必须修满38—42学分的课程学分,其中非学位课程每门一般不超过2学分。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所得的学分应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课程学分之内。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补修课。

1.公共必修课5-6门(16-18学分),第1-2学期开设。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开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等公共学位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方法论课程。其中学科基础课的开设,体现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在学科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部制订,按一级学科统一开设。

2.专业必修课4-6门(10-12学分),第1-2学期开设。专业必修课是指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其开设应体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范围内应掌握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系统专门知识,原则上按专业设置,鼓励各专业按一级学科开设专业必修课。

3.专业选修课(8学分),第2-3学期开设。专业选修课是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理论基础、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面以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它是必修课程的延伸,应充分体现各专业研究方向特点。专业选修课的备选课程为7-8门,由导师组制订。

4.任意选修课(4学分),第2-3学期开设。任意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的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而开设的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由本学院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部根据需要统一开设。

5.补修课 2-3门。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为导师组指定辅导书目学生自学,补修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时间为第二学期开学初。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

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是研究生培养活动的核心,其中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是硕士研究生能力培养活动的关键内容。

学校鼓励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资料,拓宽自己的视野,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能够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研究生大型团体学术竞赛活动。硕士研究生参加各项学术交流活动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以及严格的考核方法,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后,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各培养点与导师应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对于已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修,也可不修,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省(部)、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社会实践项目与活动,学校鼓励研究生参与相关专业学科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可以与硕士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有关单位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七、学位申请条件

按《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是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攻读社会保障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社会保障硕士生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应尽可能与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领域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应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有一定的新见解。论文要求结构严谨,词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本学院向来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之后,才可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经指导教师、导师组、本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各专业还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完成后,由本学院组织对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书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标准。

九、研究生阅读书目

参附件: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书目。

十、其他

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手续。

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