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923 作者:

专业代码:120203

所属学科:管理学

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

所属学院:商务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旅游管理学专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献身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旅游管理学专业知识;熟悉旅游管理学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旅游策划创新能力、旅游企业经营实践能力和旅游创业精神。毕业后,能够胜任旅游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及有关单位的旅游经营、管理、规划工作,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前三个学期用于课程学习,第四、第五学期用于社会实践、学术活动、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等。

学生可以提前修完学分,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推迟毕业,但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研究方向

旅游管理以旅游和管理理论为基础,主要研究旅游经济管理理论与政策、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规划、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国内外旅游市场发展的战略等重大问题。

本专业下设四个研究方向,即:

1.旅游经济管理。本方向侧重旅游经济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旅游经济影响研究,旅游经济政策,休闲经济、旅游战略发展等研究领域。

2.旅游企业管理。本方向侧重旅游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研究,旅游企业经营战略、旅游企业运行准则与实务,饭店、旅行社的经营管理等研究领域。

3.旅游营销管理。本方向侧重旅游市场营销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旅游消费者行为研究、旅游市场调查与预测、旅游电子商务、旅游营销策划等研究领域。

4. 旅游规划与开发。本方向侧重旅游规划基本理论和方法,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业规划与形象设计,旅游地管理、旅游信息管理等研究领域。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应即制订每位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和所在院(所)备案。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方法要坚持多样化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导师组的整个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同时,在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发挥研究生个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应该是在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是服务于培养研究能力的学习,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要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同时,要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淘汰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

本专业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补修课。课程设置遵循旅游管理专业特色要求进行设计,坚持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重视各知识点的相互联系。详见附表1:安徽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

1. 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按照《学位条例》规定开设,由学位课(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公共英语、中级西方经济学)和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计量经济学、管理方法论)组成,公共必修课总学分为16-18学分。公共必修课按一级学科设置,拓宽了硕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

2. 专业必修课

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专业必修课共10-12学分,包括学位课(旅游理论与方法、旅游经济研究、旅游消费者行为研究)和必修课(旅游战略发展研究、旅游电子商务、旅游规划与开发)两部分,专业必修课按二级学科设置,重点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范围内应掌握的理论基础和我校旅游管理硕士点的专业特色。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一年半内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

3. 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理论基础、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面以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它是必修课程的延伸,能充分体现各专业研究方向特点。旅游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所选方向选修相应的8学分的课程。

4.任意选修课(4学分)。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的任意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的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而开设的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所)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部根据需要统一开设。

    3.补修课

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非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还必须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本专业规定的本科课程。需补修本科课程的学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补修课程(旅游学概论、旅游心理学、导游学)中至少选定两门补修,补修课形式为导师组指定教材学生自修,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补修课程所修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授课每18学时计1学分,所有课程原则上按18的倍数安排计划学时。硕士研究生必须修满38—42学分的课程学分,其中非学位课程每门一般不超过2学分。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所得的学分应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课程学分之内。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是研究生培养活动的核心,其中社会实践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是硕士研究生能力培养活动的关键内容。

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对于已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修,也可不修,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省(部)、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社会实践项目与活动,学校鼓励研究生参与与专业学科相关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可以与硕士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有关单位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2.科研能力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掌握研究方法,鼓励硕士研究生承担或参加导师或其他老师主持的课题,使硕士研究生逐步具有进行独立研究的能力。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提高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应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在学期间应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参加各项学术交流活动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以及严格的考核方法,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后,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各培养点与导师应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1.论文选题与撰写

攻读旅游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要进行硕士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应尽可能与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领域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应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有一定的新见解。论文要求结构严谨,词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院(所)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旅游管理专业的应用性较强,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经指导教师、导师组、院(所)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导师组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完成后,由学院(所)组织对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书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标准。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三万字以上,论文摘要应在三千字左右,并附英文摘要。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学位论文(打印成册)应于第五学期第八周前完成。

2.论文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等项目,经考核取得学分,且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组及所在学院批准、研究生部审核后,方可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答辩时,应交出打印完成的论文及其摘要。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校外知名旅游管理学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研究生陈述、对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答辩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建议授予学位等作出决议,并写出评语。论文获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

3.学位申请条件

按《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答辩仍未通过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不授予硕士学位。没有完成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的,做肄业处理。

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就业。

八、研究生阅读书目

详见附表2:安徽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参考阅读书目。

九、其它

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手续。

本培养方案自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