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9-19 浏览次数: 2609 作者:

专  业 代 码:120202

所属学科门类:管理学

所属一级学科:工商管理

所  属 学 院:管理学院

 

一、培养目标

(一)   总体要求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建设事业需要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够在管理学科领域从事教学与科研,在国家、地方、行业从事实际管理工作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高素质工商管理专门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素质、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扎实的现代管理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管理学科相关的学科知识,了解管理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熟练系统地掌握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体系,具有在管理基础理论、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组织设计、创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等管理学科领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掌握现代管理方法与技术,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能够独立承担管理实践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化知识素养;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能够在各种组织环境下创造性地开展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工作适应能力。

3.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运用外语从事管理专业的学术研究以及参与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熟悉现代信息技术知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其互联网络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此外,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质。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二年半。

2.经本专业导师组同意,学生可以提前修完学分,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安徽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制订的时间签发。

3.研究生在校学习的前三个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第四、五学期为教学实践、社会调研、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研究方向

    企业管理专业是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本专业下设四个研究方向:

1.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

以现代管理理论体系为基础,结合国内企业管理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研究方法,重点对企业的管理理论、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管理原则及方法、管理创新等专题进行探讨。

2.创业管理与中小企业成长

以现代创业理论和企业成长理论为基础,以动态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技术创新不断加速和国内创业活动趋向活跃的现实背景,顺应构建自主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重点就企业家精神形成、团队创业精神传承、创业环境评价、小企业成长的周期规律、中小企业成长模式及发展战略、人力资本异质性与创业者培育的内在关系、技术创新管理等方面展开纵深研究。

3.人力资源管理

以现代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梳理,结合国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及特点,重点就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企业员工激励制度、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企业家理论等问题进行探讨。

4. 企业组织与战略

以现代企业组织管理理论与战略管理理论为基本分析框架,结合国内外企业管理的实践,重点对企业文化建设、团队管理、组织及其流程再造、跨文化团队、企业组织创新以及企业核心能力的培育、企业战略模式、企业竞争战略、企业国际化战略、企业购并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系统地探讨。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应即制订每位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和学院备案。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方法要坚持多样化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导师组的整个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同时,在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发挥研究生个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应该是在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是服务于培养研究能力的学习,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要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同时,要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淘汰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满42学分的课程学分。其中,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所得的学分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课程学分之内。

开设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实践与学术活动等。课程及学分总体安排如下:

总学分42学分

1.公共必修课6门(第1-2学期)           18学分

2.专业必修课6门(第1-2)学期          10学分

3.专业选修课4门(第2-3学期)          8学分

4.任选课2门(第2-3学期)              4学分

5.实践与学术活动                        2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参见本专业教学计划表。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

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是硕士研究生能力培养活动的关键内容。

(一)实践环节培养

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硕士研究生应该参与不少于18课时的教学和管理实践任务;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已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修,也可不修,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省(部)、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社会实践项目与活动,尤其鼓励研究生参与和专业学科相关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有关单位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二)科研能力培养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开展科学研究活动;鼓励硕士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引导硕士研究生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资料,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鼓励参加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研究生大型团体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

硕士研究生参加各项学术交流活动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以及严格的考核方法,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后,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各培养点与导师应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  学位论文撰写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全部课程学习结束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一般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

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要求

硕士生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应尽可能与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领域结合起来,也可以根据本人专业兴趣和原有基础选题,选题要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经指导教师、导师组、院(所)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2.论文撰写及要求

学生应当在开题报告得到导师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学院努力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等关键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按时完成,并按照论文书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标准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论文应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有一定的新见解。论文要求结构严谨,词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

学位论文(打印成册)应于第五学期第八周前完成。

3.论文答辩要求

研究生全面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调研实习、教学实践等项目,经考核取得学分,且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研究生部,外送两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成绩合格后方可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人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校外管理学专家。根据学位论文、研究生陈述、对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答辩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和建议授予学位等做出决议,并写出评语。论文获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完成。

(二)学位申请条件

按《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执行。

(三)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答辩仍未通过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不授予硕士学位。

没有完成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的,做肄业处理。

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就业。

八、研究生阅读书目

详见附件2

九、其它

(一)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审批手续。

(二)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